关于取消徐志翔等七名专家委员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17

晋价协办〔2017〕第21号

关于取消徐志翔等七名专家委员资格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及专家守则》(晋价协办〔2016〕第10号)文件规定,徐志翔、李立峰、越淼、乔建峰、李慧玲、陈永贵、荣丽萍七位专家委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能参与专家委员会工作,经协会研究决定取消其专家资格。

特此通知。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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