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省价协委托征集能源领域第一批工程造价 纠纷调解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17
关于受省价协委托征集能源领域第一批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造价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升能源领域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能力。按照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委托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能源分会开展能源领域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的通知》(晋价协〔2025〕2号)和《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专家库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开展能源领域纠纷调解员专家库成员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 、纠纷调解员岗位职责
1、受理能源领域建设项目当事人因建设工程发承包合同及相关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各类纠纷调解工作;
2、协助各级人民法院和有关仲裁机构调解能源领域相关纠纷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为行业协(学)会、有关部门、机构和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提供纠纷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二 、纠纷调解员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遵守山西省造价协会相关制度和调解中心的相关规定;
3、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认真勤勉、注重效率;
4、具有调解工程造价纠纷所需专业技术能力或法律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有相应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调解工作;
6、年龄原则上在70岁以下,但健康状况良好、调解经验丰富,或者为调解中心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条件
1、在相关专业领域从业至少15年;
2、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注册资格、职业资格、会员资格或同等能力;
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精通所从事的行业规范、专业知识。
(三)其他条件
所需行业、专业需求及具体条件详见附表1。
三、聘任程序
在充分考虑地区和专业需求、严格控制聘任人数的基础上,择优选聘,具体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专业培训、考核聘任。
1、申请人按照本通知办法提出书面申请,能源分会组织初审后报省价协复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专业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
2、合格人员参加由省价协和能源分会调解委员会组织的能源行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调解技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
3、参培人员通过考核后,纳入省造价协会能源领域纠纷调解员专家库。
四 、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进行申请:
1. 通过山西省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推荐。申请人填写附件1《调解员申请表》,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如成功调解案例如介绍、相关获奖证书等)等书面材料邮寄至省价协能源分会,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 通过所在单位推荐。如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曾向山西省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推荐过调解(评审)案件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推荐申请人参加调解员选聘。申请人填写附件1《调解员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将《调解员申请表》、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如成功调解案例如介绍、相关获奖证书等)等书面材料邮寄至省价协能源分会,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申请人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附件2《调解员申请表》,将《调解员申请表》、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如成功调解案例如介绍、相关获奖证书等)等书面材料邮寄至省价协能源分会,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3日 - 3月31日。电子邮箱707003024@qq.com
联系人:王兴华 电话:13935690099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柳巷街道晋能控股集团山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表1:能源行业造价纠纷调解员专家库行业及专业需求表
附表2:调解员申请表(单位推荐)
附表3:调解员申请表(个人自荐)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能源分会
2025 年 3 月12日
附表1:
能源行业造价纠纷调解员专家库行业及专业需求表
序号 | 专家名称 | 专业方向 | 具体要求 |
一 | 煤炭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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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矿建工程专家 | 煤炭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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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建工程专家 | 煤炭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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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装工程专家 | 煤炭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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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电力与新能源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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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建造价专家 | 火电工程方向 | (一)火电工程:从事过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工程造价管理或咨询工作。 |
2 | 土建造价专家 | 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储能工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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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建造价专家 | 电网工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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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装造价专家 | 火电工程机务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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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装造价专家 | 火电工程电气、热控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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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装造价专家 | 光伏发电、储能工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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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装造价专家 | 风力发电工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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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装造价专家 | 变电工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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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装造价专家 | 输电线路工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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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煤化工及新材料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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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造价专家 | 煤化工方向、光伏电池、氢能等 | 从事煤化工、光伏电池、氢能及新材料装备行业管理、设计、施工或造价工作满15年 |
四 | 信息化和材料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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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息化系统造价专家 | 信息化造价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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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造价专家 | 能源材料设备价格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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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调解员申请表(单位推荐)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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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学历 |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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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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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位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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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如: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二 级注册建造师、法律职业资格证等) |
| 注册证书编号 (与执业资格证对应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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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家名称 (请按附表1对应内容选填) |
| 专业方向(请按附表1对应内容选填) | 按附表1对应内容选填1个主专业,2个辅专业 |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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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技术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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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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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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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意见 |
本人自愿申请成为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能源分会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的调解员,并承诺向工作委员会提交的各项资料和所作陈述属实。如有虚假或不真实之处,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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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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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分会 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 | |||||||||
省价协 复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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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请简要描述业务技术专长,字数控制在百字内,以备调解员名册使用。
2. 推荐单位为省价协能源分会会员单位的,请在单位意见栏内备注。
3. 本人系仲裁机构仲裁员的,请在备注中注明仲裁机构名称、聘期,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附表3
调解员申请表(个人自荐)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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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学历 |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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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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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位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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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如: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二 级注册建造师、法律职业资格证等) |
| 注册证书编号 (与执业资格证对应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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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家名称 (请按附表1对应内容选填) |
| 专业方向(请按附表1对应内容选填) | 按附表1对应内容选填1个主专业,2个辅专业 |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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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技术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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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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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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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意见 |
本人自愿申请成为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能源分会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的调解员,并承诺向工作委员会提交的各项资料和所作陈述属实。如有虚假或不真实之处,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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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分会 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 | |||||||||
省价协 复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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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请简要描述业务技术专长,字数控制在百字内,以备调解员名册使用。
2. 本人系仲裁机构仲裁员的,请在备注中注明仲裁机构名称、聘期,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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