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价协〔2018〕第7号
各市造价管理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指导和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推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业自律,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价协)决定开展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一、信用评价对象 已加入省价协的造价咨询企业会员单位中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7年12月31日前批准的乙级造价咨询企业。 企业在信用评价证书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变更的,需重新申请信用评价。
二、信用评价申报内容 根据《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细则》规定的内容。(详见附件3)
三、信用评价申报程序 各参评企业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 (http://www.ceca.org.cn),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后,点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申报系统”,选择“单位预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后,在首次申报中根据系统内容上报信用评价材料及上传附件后,提交并打印申报表报送至省价协。 省价协组织专家对各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复核,并根据需要进行抽查,综合评定后确定评价等级。 对确定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在“山西省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sxzjxh.com)和“山西省造价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XZJXH163)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核查。 公示、核查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信用等级结果,并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并向有关部门报备信用评价结果。
四、信用评价相关问题说明 1、省价协根据情况组织复查和抽查,除申报表及附件列明的相关附件资料外,其他资料均由考核组在实地查看,不需要上报。 2、咨询企业专职人员信息统一从造价资质资格监管系统里打印出来,专职专业人员的增分、人事存档、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等信息的核查、继续教育证书的核实均以此名单为准。 3、咨询合同管理、咨询业务收费、质量控制、成果质量、报告书格式、档案管理、操作规程执行、重大问题会审制度、业务拓展等内容的评分情况由各考核组在实地考核时随机抽检进行考核打分,并登记在申报表中,成果质量、统计报表等内容可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进行打分,涉及扣分的均需注明原因。
五、信用评价要求 1、信用评价工作为企业自愿申报,建议省价协单位会员积极参与信用评价工作。 2、评价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组要认真严谨,尺度一致地开展实地考核工作,评价结果需经评价小组工作人员和被评价企业负责人签字。 3、信用评价工作不得影响咨询企业的正常业务工作,省市考核、抽查工作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联系人:黄峰 邱克 联系方式: 0351—3580986 QQ:368311202或微信搜索“省价协信用评价”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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