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来源: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发布时间:2023-03-29 16:14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关于开展2023年度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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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协〔2023〕8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做好2023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相关工作,持续提升一级造价工程师综合执业能力,根据中价协对该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价协)决定组织开展我省202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文件规定,继续教育学习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延续注册,应提供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省价协依据文件精神,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个人会员提供免费继续教育服务:
(一)注册管理机构在山西省并处于注册有效期内的造价工程师;
(二)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自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超过1年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并拟于2023年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
(三)现阶段处于注销状态,并拟于2023年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网络教育培训学习
由中价协提供2023年度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课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可作为2023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三、课程开通方式
从中价协官网(http://www.ccea.pro/)进入 “会员服务系统”登录学习。登录用户名是造价工程师本人的身份证号,默认密码为造价工程师本人的身份证号后10位课程开通:
(一)2023年自愿申请入会的个人按照系统提示注册成为个人会员,在线缴纳会费,即可开通免费课程;
(二)2023年及以前已申请入会的个人会员,直接在线缴纳2023年度个人会费,即可开通网络教育课程;
(三)需补习以往年度继续教育课程的学员,取得2023年会员资格后,在线补交往年的个人会费,即可参加相应年度的免费网络教育课程。
四、会费缴纳
个人会员会费标准:200元/人/年
咨询电话:0351—3580986 3580162 3580163
QQ群:206285427 322870969
微信公众号:sxzjxh163
微信群:山西省价协个人会员1
山西省价协个人会员2
山西省价协个人会员3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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