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价协〔2020〕14号
关于聘用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已成立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
为尽快开展该调解中心工作,建立我省多元化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为会员单位和我省境内的发、承包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经济、权威的纠纷调解服务,决定在各会员单位聘用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并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纠纷调解中心审核、协会聘用等选拔程序择优聘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遵守调解中心的相关规定;
3、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认真勤勉、注重效率;
4、具有调解所需专业技术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5、身体健康,有相应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调解工作;
6、年龄原则上在70岁以下,但健康状况良好、调解经验丰富,或者为调解中心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条件
1、在相关专业领域从业至少15年;
2、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注册资格、职业资格、会员资格或同等能力;
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精通所从事的行业规范、专业知识。
二、申报方式:本人填写《调解员申请表》(附件)加盖公章报送至协会。
三、申报时间:2020年4月22日—6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建设厅后院社团楼3楼306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佳荟 0351-3580163
附件:《调解员申请表》(点击下载)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调解员申请表 编号:第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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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民 族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时间 | ||||||
政治面貌 | 学历 | 职 称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职 务 | ||||||
现工作 单位 |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编号 | |||||
申报行业 | ¨工程造价 ¨法律 ¨工程技术 |
从事专业 | 工程造价:¨土建¨电气¨水暖通 ¨市政¨轨道交通¨其他 法律:¨律师¨法官¨仲裁员 ¨法学研究 工程技术:¨土建¨电气¨水暖通 ¨市政¨轨道交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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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
主要业绩及技术专长 |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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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 本人自愿申请成为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的调解员。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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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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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中心意见 | |||||||
协会审定意见 | |||||||
备注 |
填表说明: | |||||||
1.请将“申报行业”前“¨¨”涂“þ”,仅限报一个行业。 | |||||||
2.请将“从事专业”前“¨¨”涂“þ”,可根据情况选报多个专业;从事专业为“市政”、 “轨道交通”和“其他”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具体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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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技术”包括施工、技术、监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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